如果我们能考上同一所大学,你能不能和我在一起。”那时的周传文紧张青涩,
他说从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被我吸引,但是高中学业繁重,怕耽误学习,也没有勇气表白。
“如果这次还不说出来,我会后悔一辈子,沈宁,我喜欢你!
”年轻的少年像是用尽了积攒了三年的勇气,说完这个话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。
其实周传文喜欢我,我是有感觉的,请假时桌上多出来的笔记,没吃早饭时桌洞里的面包,
还有对视时他匆匆移开的目光……他被发现还多亏了我的好友任瑶,
在第一次桌洞发现面包时我还以为谁放错了,问了班里人也没人承认,
陌生的东西当然也不敢吃,只能扔进垃圾桶。
直到有一次任瑶发现周传文在我桌子旁边行迹可疑,以为他要偷东西,
悄悄过去才看到他拿一袋面包放进我的桌洞里。事后我问他为什么要给我面包,
他只说我是学习委员,帮他解答过问题,他看我没吃早饭,给我的报答。有过一次,
再发现什么就很轻而易举,但是我们很少说话。我和他都是普通人,小县城的教育水平一般,
要走出这里都需要拼尽全力。在灰头土脸努力学习的日子里,谈喜欢好像都是一种奢侈。
学校有各种早恋的人,但是在我们精品班里很少看到,不努力学习就会被淘汰,
要做小地方飞出去的凤凰,各种标语贯穿了我们的高中三年。在周传文和我告白时,
我忽然就感觉到了青春。尝试过了努力,也该尝试一下恋爱。我答应了他。其实要说喜欢,
当时喜欢与否自己也不知道。只是感觉听到和注意最多的就是周传文。
在学习间隙里和宿舍准备睡觉前,女生偶尔也会说一些小八卦,谈到学校闪闪发光的男生,
发出一些,“哇,谁谁谁真的特别帅”的感叹。听的多了,总会注意到。宿舍夜谈时,
也有人提过:“你们有没有发现周传文其实长的挺好看的。
”再发现周传文偷偷给沈宁放面包放学习笔记,也有人沈宁:“周传文是不是喜欢你呀?
”不过宿舍的夜谈就像清晨的雾,太阳出来就散了...